法律专家帮企业HR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熟悉法律才能让HR的工作得到有效的进展。继《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另一部重量级的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对以往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体制作了较大的改变,仲裁时效由原来的60天变为1年;举证规则不再是“谁主张,谁举证”而是“谁管理,谁举证”;审理期限由原来的两个月变为45天……。这一切变化都使得企业的日常管理如履薄冰,更加艰难。
3月27日,医药英才网在本次沙龙活动中邀请著名劳动法专家贾富春律师,帮助HR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贾律师认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让受案范围更加明确化、处理方式机制化、让仲裁周期缩短化、机构设置减少化、举证责任管理化、案件管辖明确化、部分案件审理特别化等。仔细解读了这部法律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出发,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体制做出了调整。此法出台后,不仅适应了及时处理劳动纠纷的需要,更完善了劳动法律体制。
针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跟这部法律的相关疑问律师进行了现场解答。大家在互动中有了各自的收获,分享各自的工作心得和成功经验。法律解读这样类型沙龙主题,赢得了广大HR们的赞赏与青睐,到场的观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沙龙活动很实用,给广大的HR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